关于公开遴选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9-19 浏览数:-
关于公开遴选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5号)精神,结合《江门市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项目管理人员等进行农业技能培训(含异地和本地),培训总计约287人次,整体项目预算18.225万元。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业技术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按照我们的培训内容要求提供合理的培训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资料,对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愿意在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基层农技人员技术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七)熟悉基层农技推广员技术培训特点,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八)能根据我区培训提纲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及详细合理的资金预算方案。
二、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申报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机构,请根据自身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申请报告(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开展农技推广培训工作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报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二)专家评审。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用。
(三)公示备案。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技能培训机构。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联系人:崔东清,07503-3861859。
附件: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技
能培训提纲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江海区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业技能培训提纲
一、编制说明
本提纲立足现代农业使用技能技术,面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及项目管理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为整体增强从业人员农业实用技术技能,安排专业技术技能集中培训、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实训等项目。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综合技能水平,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善沟通、精业务、懂政策、会推广、能示范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培训对象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代表、项目管理人员等,
四、培训形式
(一)异地培训
培训人员87人次,按照省方案要求,其中17人进行连续5天的脱产培训,另外70人分2期,每期3天进行培训,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本地培训
结合我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治、科技下乡等项目,对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户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约200人。
五、培训模块
按照蔬菜、葡萄、甘蔗、桃花、水产等五大产业,开展有针对性地室内教学授课或现场教学。
(一)专业技术技能集中轮训
课程设计要突出农业环保要求,注重科学种养实用技术培训,授课地点待定,培训人员包括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项目管理人员等。
(二)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培训
授课地点采取现场教学,教学地点待定,培训人员包括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项目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