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关于建立水塘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令》(广东省总河长令〔2024〕2号)和市河长办《关于印发<江门市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河长办〔2024〕215号)要求,结合上级河长办有关工作部署,11月8日,江海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农业、水利、生态环境、城管等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召开水塘河道清淤工作会议,部署冬春时节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会议首先传达了上级有关今冬明春水塘河道清淤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提出全面开展清淤摸底、分类实施清淤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相关工作要求。区直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就本部门本辖区今冬明春清淤项目排摸情况进行了交流,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强调,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完善清淤排摸台账,分类推进农村水体、城镇水体和江河湖库三个层级的清淤项目。重点要进一步分村完善群众房前屋后小微水体、一般水塘、养殖鱼塘清淤台账并组织实施。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带头行动。同时,加强宣传力度,鼓励种养大户、热心乡贤、志愿者积极参与清淤工作,开展“村头水塘我来清”“农田灌渠大家清”系列志愿活动,让人民群众成为清淤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