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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工作动态

江海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9-1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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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和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8月27日农村集体“三资”专项调研的工作要求,9月11日,召开江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分析总结近期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并对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郑伟潮,区委农办主任、区农水局局长梁永光,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街道、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剖析问题根源,并对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郑伟潮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举措,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希望大家坚定啃硬骨头的决心,集中力量打赢打好这场硬仗。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要聚焦行动方案涉及的四大方面问题,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等情况。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对相关账户进行清查,撤销或归并不合规账户。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订立的经济合同,建立合同明细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等,抓住关键环节,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区委农办、农水局要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主动谋划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同时要联动财政、审计、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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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召开江海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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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区农水局、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外海街道)在外海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办公,研究和推进落实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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