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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率先:省批准江海区设立农村工作表彰奖励项目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3-2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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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率先:省批准江海区设立农村工作
表彰奖励项目


  日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复函同意江海区设立“2020年度江海区农村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项目,江海区成为全市第一个被批准设立农村工作类表彰项目的县级单位。该项目主办单位为区委、区政府,评选范围是“为江海区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工作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为“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按规定向先进个人发放奖金”,拟表彰名额为集体30个、个人60名。农村工作表彰项目的设立,将通过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振兴乡村强大合力,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三农”工作的良好氛围。这也是江海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又一成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江海区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以全市开展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文明进步,农民增收致富,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创造出“江海经验”、“江海模式”,打响了“江海品牌”。一是人居环境争先位,在2019年上半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中,9项指标有8项排名全省第一,综合考评在全省县级单位中并列第一。二是实绩考占榜首,在全市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综合考核得分全市第一,为我市在2018年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名列粤西片区第一作出积极贡献。三是产业兴旺显成效,成功打造桃花、葡萄、蔬菜等3个特色农业生产基地,连续三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荣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2019年度新增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家。四是乡村治理树新风,打造英南村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顺利通过中期验收,获民政部专家点赞,社区治理工作经验在多个国家级刊物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刊登报道,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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