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江海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工作项目
采购公告
江海区列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有90条,河道长212.96km,河岸长395公里,山塘1宗,湖库1宗,分布范围比较广。河道巡查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员、物力、时间,河湖巡查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江海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少,难以满足专职巡河工作需要。为了全面加强对河湖巡查督导,建立健全河湖巡查督导制度化、常规化,确保巡查效率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总目标,我局计划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实现专职负责河道巡查、通报、跟踪问题处理、监督整改等日常管理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1年江海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工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2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采购项目
四、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名称:2020-2021年江海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工作项目;
2.用途:2020-2021年江海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工作;
3.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工作方案;
4.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和报价文件(可参考工作大纲后附参考模板)送至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材料不齐全的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17时30分
八、提交材料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8楼
九、确定供应商时间及方式:2019年10月24日12:00,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服务期限:确定采购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18个月内完成。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61747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8楼
2020-2021年度江海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