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老年人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能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本次遴选工作。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二)有固定的评估场地或可进驻我区养老服务场地开展评估工作;
(三)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四)评估人员应当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五)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六)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七)不得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办公室(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4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小姐,0750-3829705,提报材料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从业情况。
4.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5.2024年以来开展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工作情况。
6.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结合企业资质、业绩等因素综合择优选取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2.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
附件1
江门市江海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本单位承诺: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我单位(机构)郑重承诺,我单位(机构)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公开遴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的各种材料(文件、证照、证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和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机构)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