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4)39号)和江门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关于提高我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公布我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一、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2373元/人/月;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373元/人/月执行,采用低保补差形式发放;
三、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
四、重度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270元/人/月;
五、轻度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115元/人/月;
六、家庭困境儿童补贴标准为270元/人/月。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