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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2-1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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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取得较好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赋予各街道行使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

       根据涉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事权下放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除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乡镇街道无法承接,或工作量较小、由县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权限外,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我局梳理了以下下放事权清单:1、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2、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3、审批并发放机构内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检查本地区家庭寄养工作;审批并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4、制止办理丧事活动时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进入收官之年,各项工作按照《高新区(江海区)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扎实开展,工作经验得到学习强国广东频道、《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平台多次报道。一是“三项制度”逐步覆盖。全区62个村(社区)都建立“党员责任岗”工作制度,设立“政策宣传岗”、“护村平安岗”等党员义务岗位,让1100多名无职党员有“位”又有“为”;村规民约修订率100%,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制度在试点村(社区)全面落实,工作经验在全区复制推广;村民议事制度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落实,成立了“村民议事会”“居民议事委员会”等议事机构10多个,居民群众“大家的事情大家办、集体的事情集体议”的共识逐渐树立起来。二是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江海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工作方案》,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在养老服务、儿童服务、居民议事、扶贫帮困、文体娱乐等领域引进专业社工开展服务;鼓励各街道、村(居)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本土社会组织开展基层治理“微项目”,为居民群众提供扶贫帮困、文化传承、健康娱乐等服务,打造了外海街道“党建引领、文化传承”,礼乐街道“联创善治”等服务品牌。三是注重培育崇德向善社区精神。支持各村(社区)结合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建设乡贤馆、好人墙等12处,传播美德故事、道德模范事例,促进居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此外,通过乡贤议事厅、村级慈善联谊会等平台,新乡贤在社区矛盾纠纷调解、良好道德风尚营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渐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和纽带。

       三、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筹备换届选举方面,开展问题、难点村(社区)排查整治行动,9-10月走访全区62个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组织开展村(居)委会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梳理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指引及流程,补选村(居)委会主任空缺11人,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二是推进扫黑除恶方面,制定《2020年江海区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村(居)检查,约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方式,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截止11月底,暂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三是关心关爱基层队伍方面,2月划拨村务监督委员会岗位补贴资金,指导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考核评议,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积极性。5月按时完成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审核工作,联审通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564份,配合组织部门测算今明两年所需费用。9月印发《江海区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临时工作补助实施方案》,发放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临时工作补助154.37万元。四是检查政务公开方面,年内印发《江海区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公开事项指导目录》和《江海区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公开栏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规范明晰了村(居)务公开事项。

       四、不断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纳入本次检查的社会组织共22家,通过实地察看、第三方机构抽检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法规政策、法人治理执行上不够严谨,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问题。截至目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已完成整改社会组织13家。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审批注销社会服务机构2家。二是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年报监测评价工作。委托江海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年报监测机构,本年度需参加年报社会组织共204家,已完成年报社会组织164家,参加率达到80%。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62个村(社区)全面铺开“三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再重点打造12个社区治理示范村(社区)。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和实验区工作深度融合,合理分配利用各类建设资金,争取把江海区实验区工作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典型示范。加强总结提炼,为实验区终期验收做好工作准备。加强与专家团队的合作,争取在国家级、省级平台宣传推广实验区工作经验。

      二是继续以村务公开检查常态化工作为抓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密切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加强整治工作“回头看”检查;结合推进农村治理实验区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结合社会治理形势,加强业务培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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