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名称:
高龄老人政府津贴。
二、补贴依据:
(一)《关于给予江门市区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政府高龄津贴的通知》(江府办[2010]97号)
(二)《关于扩大江门市区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江府办函[2011]188号)
三、补贴对象:
具有江门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
四、补贴标准:
(一)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鹤山市为50元);
(二)90至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提高到300元。
五、补贴方式:
采取社会形式按月核发。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
1.《江门市区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2.老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有首页和本人资料页)一份,原件供核对后退回;
3.老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4.如属委托他人申办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五、终止领取程序:
80周岁以上老人户籍迁出本市或辞世,本人或其家属应当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填写《江门市区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终止领取报告表》一式三份,其高龄津贴在下一个月停止发放。
六、办理时限:
高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前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八、咨询电话:
蓬江区民政局:2640061
江海区民政局:3861225
新会区民政局:6628363
台山市民政局:5538319
开平市民政局:2211501
鹤山市民政局:8891707
恩平市民政局:7819722
九、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