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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10-2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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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曲艺协会多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曲艺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相关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中所列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听证,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新源路46号

  联系部门: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股

  联系电话:麦小姐,0750-389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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