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江门市江海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小组对自愿申请参加评估且符合评估条件的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初评,经江门市江海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定社会组织等级结果如下:
江门市江海区晨光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AAAAA(5A)
江门市江海区爱国拥军促进会 AAAAA(5A)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江门市江海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麦慧茵,联系电话:3899512。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