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
贵单位报来《道路命名申请书》已收悉,根据《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城市内一般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二十一条规定,市政交通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由所在地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江海区高新第一小学3号地块附近,东起富宁路,西至规划十六路,路宽15米,长187米的道路命名为“港建西路”,汉语拼音为“Gǎngjiànxī Lù ”,详见附图;
二、位于白水带东南地段南方职业学院附近,南起五邑路,北至麻园路,路宽30米,长158米的道路命名为“南职路”,汉语拼音为“Nánzhí Lù ”,详见附图;
三、位于江海区高新第一小学3号地块附近,南起规划十五路,北至奕聪路,路宽15米,长170米的道路命名为“东贤街”,汉语拼音为“Dōngxián Jiē ”,详见附图;
四、位于白水带东南地段五邑路,桥宽5.8米,长76.8米的桥梁命名为“南职天桥”,汉语拼音为“Nánzhí Tiānqiáo ”,详见附图。
今后在使用该道路、桥梁名称时,请严格按照文件批准的名称使用。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