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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0-2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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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业务范围由“(一)预防保健科;(二)全科医疗科;(三)内科;(四)妇产科(限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五)儿科;(六)口腔科;(七)精神科;社区防治专业;(八)康复医学科;(九)医学检验科;(十)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十一)中医科。”变更为“(一)预防保健科;(二)全科医疗科;(三)内科;(四)妇科专业;(五)儿科;(六)口腔科;(七)精神科;社区防治专业;(八)康复医学科;(九)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 ;(十)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十一)中医科。”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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