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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华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1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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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

  贵单位报来《道路命名申请书》已收悉,根据《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城市内一般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经由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北起翡翠华府,南至中华大道,路宽7米,长97米的道路命名为“翠华路”,汉语拼音为“Cuihua Lu”,详见附图;今后在使用该道路名称时,请严格按照文件批准的名称使用。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联系人:陈明峰,联系电话:38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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