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12-0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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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贵校报来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贵校名称由江门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变更江门市第一实验学校。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同意江门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名称变更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