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
贵单位报来《道路命名申请书》已收悉,根据《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城市内一般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外海街道中集江门修箱场西侧,南起信义路,北至云沁路,规划路长600米,路宽30米的道路,同意将该路段命名为“康达路”,汉语拼音:Kangda Lu,详见附图;
二、今后在使用该道路名称时,请严格按照文件批准的名称使用,并及时到公安部门联系门牌号码编排等事宜。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江海民〔2021〕119号 关于康达路道路命名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