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您司报来关于“嘉福铭著花园”住宅小区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建筑物、住宅区以及住宅区内道路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批”,经我区地名咨询专家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您司将江门市高新区2号地连海路与东升路交界东北侧地块的商住小区命名为“嘉福铭著花园”,汉语拼音:Jiafumingzhu Huayuan。
该住宅小区用地面积395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8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943.56平方米,绿地休闲面积13866.11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十四路,南至东升路,西至连海路,北至规划三路。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今后在使用该小区名称时,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使用批准名称,不得增、减或更改文字,并及时到公安部门联系门牌号码编排等事宜。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