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晨光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住所由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田心里47号后座室变更为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15幢二层之二。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邓东梅 联系电话:386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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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住所由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田心里47号后座室变更为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15幢二层之二。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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