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08-1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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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文昌幼儿园: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住所由江门市江海区文昌花园73幢104房室变更为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文昌花园礼荣街8号。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邓东梅 联系电话:386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