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重要之年。在这一年里,区民政干部职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同时,在工作中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民政局承担着多项行政职能,许多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是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规范政府自身行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一年来,区民政局在工作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定期清理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民政工作的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党组十分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分析论证和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问题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实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和出现纰漏。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法制工作的开展,在局领导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推进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区民政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要求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积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业务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民政业务实际,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时为单位的3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新的《执法证》,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如果不遵守有关规定,谁出现问题就按照规定追究谁的责任。去年区民政局有关的行政许可和执法情况合法、适当,没有罚款性执法。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单位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民政系统的行政职能、法定职责,对民政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完整、准确的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本部门内设执法岗位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有关的执法依据汇编成册,下发相关执法机构执行。上年我局发生行政许可事项共有24项,行政检查2项。在工作中,我们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中,做到行政执法行为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确、程序合法、手续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证件年检和换发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认真对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审查、修订、定期清理和废止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按规定要求一件一报,及时报备。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由于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偏少,只有2个执法证,相对于民政领域的大量执法业务,执法力量明显薄弱。
(二)执法法规不完善。养老机构许可取消后,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冲动,将冲击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而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分类分级的综合监管制度不足,将会对执法力度约束“野蛮人”行为不足,从而使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存在漏洞。
(三)法制培训课程不足。近年来,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课程开设少,对执法政策要求变化大,执法人员不能完全掌握执法要求。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认识。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保障民生的方方面面,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只有坚持依法依规,解决民众的实事,才能使民政工作回归民生保障的本源。
(二)坚持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认识。近期我局将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要求,梳理和优化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重点对地名管理、殡葬管理、养老监管等存在有执法风险的地方进行查漏补缺。
(三)加强法制学习,提高执法水平。我局将继续抓好政策法规的收集和学习,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案件不出错,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