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海逸酒店有限公司:
您司报来关于“海逸领汇大厦”建筑物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建筑物、住宅区以及住宅区内道路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县级地名主管部门审批”,经我区地名咨询专家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将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临江路头股围(土名)地段建筑物命名为“海逸领汇大厦”,汉语拼音:Haiyilinghui Dasha。
该建筑物用地面积1256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06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130.2平方米,绿地休闲面积3893.2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临江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海逸华庭住宅小区,北至海逸华庭住宅小区。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今后在使用该建筑物名称时,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使用批准名称,不得增、减或更改文字,并及时到公安部门联系门牌号码编排等事宜。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