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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江海区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6-2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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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 社会服务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行为的决策部署,结 合我区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此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 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 政会议、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部署要求,在江海区社会组织登 记管理机关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社会服务机 构高质量发展,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提 升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社会服务机构在法人治理、服务规范、社会信用、安 全责任等方面不规范行为的整治,着力健全社会服务机构党组织 建设和法人治理建设,提高社会服务能力、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 水平。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在登记审查、规范管理、监督执法、 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切实树立“专、精、细、实”的工 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和引导服务能力,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高质 量发展。

  (一)强化“两退”:一是强化退出机制,引导一些不适应 发展、失去生存活力的社会服务机构尽快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强 化执法查处力度,撤销一批违法违规的社会服务机构。 

  (二)引导“两转”:一是引导以营利为目的、不能严格遵 循非营利原则的社会服务机构注销,转型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二是引导以公益为目的、具有较高公信力的社会服务机构,探索 转型登记为慈善组织。 

  (三)落实“联动”:推进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加强与公 安、教育、人社、消防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实现信息共享,提升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水平。 

  (四)树立“两优”:一是树立一批优秀社会服务机构,塑 造品牌;二是打造一批优质社会服务项目,提升社会服务效能。 

  (五)促进“两建”: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机构党组织, 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不断提高社会 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规范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信 力。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管理、执法 的工作程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具有“专、精、细、实” 优良工作作风的登记管理队伍。 

  三、成立工作小组 为切实做好江海区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江海区 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筱毅(党组成员 副局长)

  副组长:陈佩欣(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股副股长) 

  成员:杨镇财(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股工作人员) 

  邓东梅(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股工作人员) 

  凌玉英(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股),负责 江海区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陈佩 欣同志兼任。

  四、整治对象 主要是江海区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服务机 构和经江海区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 

  五、工作任务 

  (一)整治社会服务机构不规范运行的问题。对江海区民政局主管、直接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的法人治理、服务规范、社会信用和安全责任等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 

  1.整治法规政策不执行的问题。一是不按规定接受或者拒不 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二是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重点整 治没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三是挪用、占用社会 服务机构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备案、核准),如未依法依规按时申报法定代表人、住所、业 务范围等变更登记,未依法依规按时申报理事(监事)备案、修 改章程核准等;五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2.整治法人治理不健全的问题。一是未按照章程设立理(董) 事会、监事会(监事)等内部治理机构;二是未按章程和相关要求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三是未建立健全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管 理制度、证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 

  3.整治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未向社会公开章程、登 记证书、收费许可证、年检年报以及接受使用捐赠等有关情况信 息;二是未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承 诺等内容。 

  4.整治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未建立健全安全管 理制度;二是未落实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管理 主体责任;三是未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二)改进和完善江海区民政局登记管理工作。江海区民政 局要自觉检视登记管理与发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 行全面改进和完善,对在登记管理、监管执法和党建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措施,提升履责能力。 

  1.改进和完善登记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工 作程序、登记审查标准,严格核准章程,不随意扩大直接登记范 围;加强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拟任负责人等重点事项的审核 把关;理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与社会服务机构关系, 推动落实双重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机构登 记档案管理;研究制定优化退出机制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 定慈善组织等措施。

  2.改进和完善社会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 组织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推动社会服 务机构的党建工作,落实社会服务机构“党建入章”任务,在登记、年检(年报)、换届、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同步开展党建 工作,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稳步提 升。加强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洁自律工作。 

  3.改进和完善监管工作。对在年检年报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 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经调查、抽查核实的问题,视问题性 质及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执法查处、通报曝光等;对问题涉 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职能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移交有 关部门依法处置。加强社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按照《社会 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0 号)有关规定实施活动 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录 入业务系统。

  4.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对投诉举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 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对社会服务机构的违法 线索,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加强部 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市、县两级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政策宣讲(6 月)。发动社会服务机构开 展自查自纠(表见附件 4),查摆问题,开展内部清理整顿。江 海区民政局对社会服务机构的法人治理、服务规范、社会信用、 安全责任等工作进行政策宣讲,收集社会服务机构转型诉求,指 导社会服务机构及时转型。梳理 2019 年以来在社会服务机构登 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9月底前上报《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 (二)现场抽检,落实整改(7 月至 9 月)。专项整治检查 将以现场检查为主,江海区民政局将分批分组逐个到社会服务机 构登记住所实地查看、座谈、查阅资料,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按不低于 5%的检查量开展财务抽查审计。各社会服务机构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要全程在场,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予以 记录,事后召开理事会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和措 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10 月至 11 月)。社会服务机构应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履行承诺等方式于10 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向江海区民政局提交整改报告。江海区民政局将视整改情况对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价,通过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总结。 

  七、实施保障 

  (一)加强沟通联动。江海区民政局应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及时进行情况研判,重大问题随时沟通报告。 

  (二)加强舆论宣传。对具有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曝光;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运作规范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优秀品牌项目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 1.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总台账 

              2.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3.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4.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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