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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召开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第一阶段攻坚会议

文章来源:江海区民政局   更新时间:2019-04-2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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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12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试点村(居)建设,419日下午,我区召开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第一阶段攻坚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辉荣,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部长、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邹德昌出席了会议

朱辉荣同志指出,截至目前,实验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4月初2日在礼乐街道英南村召开的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现场会,展示了第一阶段工作成绩,得到了省民政厅、市政府、市民政局和兄弟市(区)高度肯定。但从总体进度来看,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本次会议是对实验区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距离第一阶段结束只有两个月时间,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各试点村(居)要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从三个方面着手开展有关工作。

一是要提高认识。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对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实验区是一个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载体,能够进一步解决我区城乡发展不平衡、治理方式不精细等问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个契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切实加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是要抓住重点。着重培养参与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发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着重解决单打独斗问题,各部门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在社区治理中找好找准自己的位置,形成合力;着重解决业务衔接问题,各单位与社区治理有关的日常工作就是实验区的工作,关键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于补齐短板,组织更多资源下沉至基层。

三是要提前准备。第一阶段结束后,马上就进入第二阶段实验区建设,从2019年中到2020年中,重点任务是建体系,创特色。各单位要在以点带面上、在精细化治理上再下功夫,让工作成效能够惠及更多社区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在产业兴旺与治理有效上再发力,切实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完善三治有效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实验区工作机制上再完善,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各职能部门的综合效能,最终实现江海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和整体性提升。

邹德昌同志指出,20186月至20196月,是我区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第一阶段,虽然取得不错的成效,但仍面临着艰巨的建设任务,并对第一阶段攻坚工作提五点意见:

一是要因地制宜做好“一村一策”。各试点村(居)不能单调复制示范点的做法,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发动,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实验区建设中来,务求做到各项措施都实实在在,能切实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二是要大力改善村容村貌。村容村貌水平与社区治理水平密切相关,各试点村(居)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一方面(要?)制定鼓励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措施,动员全民参与社区建设,共同维护整治成果。

三是要围绕五个亮点抓创新。各试点村(居)要大力实施党员责任岗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制度,开展一讲堂四最美活动;有条件的村(居)要利用公共服务站、宗族祠堂等地点建设乡贤馆。

四是要加强整体协调。各部门要有大局观念,在试点村(居)开展项目建设时要从试点的整体出发,合理利用场地,着重资源互补。

五是要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实验区第一阶段仅余两个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要发挥好“指导员”的作用,协助各试点村(居)做好制度设计,并发挥好第一书记的作用,推动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邹德昌同志强调,接下来,区、街道、村(居)要加强联动,层级互补,共同推动实验区建设向高质量发展。区级层面,要给政策、给方向、给资源;街道层面,要做统筹、做指导、促落实;社区层面,要重学习、重沟通、促改变。

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街道分管领导、社事办主任及具体负责民政工作同志、12个试点村(居)书记、主任及第一书记参加会议。


 

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

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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