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科技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引进科技招商项目落户载体补助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27 17:45 浏览数:-
各企业:
为推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江开发〔2022〕2号)第五条一款“对为科技招商项目落户提供载体支持的企业,每年按提供支持的载体的市场评估价的80%给予补助。”,现开展2022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引进科技招商项目落户载体补助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科技招商项目落户提供载体支持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江门市江海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科技招商项目经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或科技招商小组审批或核准;
(三)申请补助的时间段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扶持标准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为科技招商项目落户提供载体支持的企业,每年按提供支持的载体的市场评估价的80%给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向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补助资金的请示或函件;
(二)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
(三)申报主体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四)科技招商项目经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或科技招商小组审批或核准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主体与入驻主体(科技招商对象)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
(六)申报主体提供载体支持的指导价格备案表;
(七)申报主体已提供载体支持优惠费用的明细清单;
(八)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先通过江门高新区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tpro.jiangmen.cn/gaoxin.jsp)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材料经江海区科学技术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江海区科学技术局(区政府2号楼2楼2207室)。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7:00。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需对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江海区科学技术局有权要求资金申报对象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二)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江海区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江门市江海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股,联系人:林海峰,电话:0750-3861209。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
江门市江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