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科学技术局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科学技术局 > 通知公告

江海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11-07 15:42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每年的部门预算经费中,落实好依法行政工作经费预算,为各项普法学习培训、宣传活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不断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机关干部队伍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微电影《桥》,参观位于区检察院的江海区廉政法制教育基地,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不断促进科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国监察法》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工作。通过举办宣讲会、开展科技暖企活动、印制解读图册、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对超200家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普法,有效提升区内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的积极性,助其全面享受科技政策红利,有效降低运营成本;紧抓“科技宣传活动周”、“科技进步月”、“科普宣传日”契机,结合科普工作大力推动社会普法;积极利用科技资源优势开展普法工作,精心指导区科技馆举办多场面向青少年的普法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区科技馆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达250场,极大地发挥了科普实体场馆辐射效应;牢抓科普进校园、“三结对三促进”工作契机,深入推进普法进校园、进社区,共惠及多个结对社区、区内8所中小学校,把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科技法规政策带到广大群众身边。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我局进一步完善《江海区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根据决策事项的类型、重要程度等因素,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合理确定,全面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凡是涉及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我局均广泛征询管理对象及专家意见,并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履行法律审查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体决策工作中,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并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存为档案作为依据保存。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度。今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支持市域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办法》,制定过程中,着重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意见、专职律师意见征求,强化合法性审查,通过区司法局审核,提请区政府审批,全程严格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办理。同时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根据江海区《关于在全区街道和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我局于今年9月续聘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科技工作已形成常态,为管理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了法律风险。

  (三)强化行政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科技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科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项目征集通告及申报结果、部门预决算等文件,不定期上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及时更新科技创新工作动态。

  (四)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职权目录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市(区)人民政府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江府〔2017〕16号),江门市科技局委托和下放到我区科技线的管理职权共23项,我局已根据各股室职责,将23项事项落实到各股室具体负责,目前因机构改革,已有3项事项调整至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现有20项事项,负责股室严格根据上级来文,组织企业办理相关申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渠道还不够广;二是法治学习培训需进一步系统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黄剑锋同志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行政办、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相关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为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和加强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巩固我局在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方面的成果,组织制定《科技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工作年度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为年度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科技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组负责制,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我局高新技术股、创新发展股、办公室等股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于科技局权责范围内的事项,始终依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度。今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支持市域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办法》,制定过程中,着重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意见、专职律师意见征求,强化合法性审查,通过区司法局审核,提请区政府审批,全程严格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办理。

  四是落实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目录。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赋予各市(区)人民政府行使市级经济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江府〔2017〕16号),江门市科技局委托和下放到我区科技线的管理职权共23项,我局已根据各股室职责,将23项事项落实到各股室具体负责,目前因机构改革,已有3项事项调整至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现有20项事项,负责股室严格根据上级来文,组织企业办理相关申报。

  五是落实区直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为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科技局已于今年9月续聘上年度本单位法律事务担当律师继续担任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我局的管理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是加强权利监督,推进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利用科技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科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项目征集通告及申报结果、部门预决算等文件,不定期上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及时更新科技创新工作动态。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教育,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宣传,科技局将及时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宣讲,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能及时并深入的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内容,同时充分发挥区科技馆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惠及面;三是加强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科技立法、对外重大合作协议签订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的参与度,确保将重大决策法治化落到实处、落出效果。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