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教育局

政策法规

2025年江海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4-11 17:37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将2025年江海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江门市江海区江南幼儿园:小小班50人,小班60人。

江门市江海区高新第一幼儿园:小班120人。

江门市江海区滘北幼儿园:小小班25人,小班60人。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幼儿园:小小班25人,小班60人。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第一幼儿园:小小班25人,小班90人。

江门市江海区实验幼儿园:小班120人。

江门市江海区实验华附幼儿园:小小班50人,小班6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二、招生对象

(一)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江海区已购房的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房产产权只属于报名对象的父母所有);

(三)在江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非江海区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

(四)按以下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给予照顾: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7〕44号)。

3.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2024〕16号)。

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1〕4号)。

6.符合上级其他政策照顾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

1.小小班:招收2-3周岁(即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2.小班:招收3-4周岁(即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3.中班:4-5周岁(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4.大班:5-6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身体状况

适龄幼儿无传染病。幼儿入园注册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三)证明资料

符合政策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江海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具有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的证明;在江海区购房的非户籍人口子女的监护人的购房资料。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5月30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24时。

(二)报名方式

公办幼儿园招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家长须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有意向幼儿园现场领取预报名表格,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完成预报名登记。

(三)提交及核查资料

家长需提交: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政策性照顾生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材料或非户籍人口子女提供连续5年的居住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给园方核实。

(四)审核时间

完成报名手续后,需等待招生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计划于6月5日后,由园方电话或信息通知家长,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招生方式

(一)政策照顾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儿童优先安排直接入园,剩余学位面向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在江海区居住的、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二)派位方式

通过初审的幼儿将获得一个正式报名号。若幼儿园正式报名人数没有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直接安排报名成功的幼儿入读该幼儿园;若幼儿园正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报名成功的幼儿入读该幼儿园资格。

(三)办理注册

经体检、资料核查,符合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注册手续(注册时间另行通知)。若核查资料过程中发现幼儿报名资料弄虚作假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将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其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通知办理幼儿入园注册手续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未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幼儿入园资格。如被取消入园资格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如无特殊原因,开学后一个月内未上学的,将取消幼儿学位。

六、预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江海区江南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河南翠园里36号

咨询电话:0750-3898122、3891518

(二)江门市江海区滘北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368号

咨询电话:0750-3816550

(三)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茶庵路11号

咨询电话:0750-3791709

(四)江门市江海区高新第一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科迅路27号

咨询电话:0750-3891517

(五)江门市江海区教育第一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恒大御景半岛花园42栋

咨询电话:0750-3619772、3619773

(六)江门市江海区实验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华发合隽四季花园小区32栋

咨询电话:0750-3100960

(七)江门市江海区实验华附幼儿园

报名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业路66号保利大都汇南门旁

咨询电话:18823083751、18138638724

七、其他事项

(一)幼儿园为全日制,不设幼儿寄宿,不设校车接送幼儿。

(二)若未获得派位的幼儿,由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三)咨询电话:0750-3861617(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1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