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江门市首批“江门教育专家”培养对象申报人(即原“五邑教育专家”培养对象申报人)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2日止(国家规定假日除外),共7天。
公示期间,各市(区)教育局人事和纪检部门要认真做好群众的反映问题的信息收集,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市(区)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5年6月8日前报送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503921。
附件1:《江门市首批“江门教育专家”培养对象申报人评审公示名单》
附件2:《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江门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公 示
经过江门市首批“江门教育专家”培养对象申报人评审工作,江海区1位同志获得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5年5月25日上午8:00至2015年6月2日下午5:30止(国家规定假日除外),共7天。
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江海区教育局人事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和传真:
江海区教育局人事股(江门市东海路338号3号楼七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861634 传真:3861608
附件:《江门市首批“江门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江海区
江门市教师类别首批“江门教育专家”培养对象(1人):莫斯汝
附件2: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姓名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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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过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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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收到投诉 件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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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间 群 众 投 诉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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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或 人 事 部 门 核 实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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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后寄送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