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中小学校(含辖区内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校服采购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9-30 17:38 浏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我区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杜绝校服采购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区已全面推行中小学校(含辖区内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校服采购市场化运作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采购原则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不得集中推荐、指定校服品牌与供应商,不得组织、干预、代办校服采购、征订、收费等相关工作,不设置统一采购渠道、不转发采购链接、不参与校服销售相关任何环节。校服采购全面放开市场化选购,由学生家长本着自主自愿、按需选购、就近便捷、质优价廉的原则,自主通过线上正规电商平台、线下实体门店、品牌直营网点等各类合法合规渠道自由选购,实现校服选购透明化、市场化、便民化。
二、校服款式统一标准
我区实行全区校服款式统一管理制度,不分学校、不分公办民办,严格按照学段划分统一款式标准,共设置小学、初中、高中三种校服款式(具体款式图样、配色、版型、配饰标准详见附件1)。
三、民办学校校服穿着管理
全区民办学校实行新旧校服平稳过渡,起始年级使用统一款式,非起始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可自由选择穿着原款式或新的统一款式校服,直至原款式校服自然淘汰。
四、校服质量安全要求
所有上市销售校服必须严格执行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推行校服唯一溯源赋码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切实保障学生穿着安全。
五、严格规范各类校服采购行为
为杜绝变相强制消费、乱收费、攀比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全区所有中小学校、教职工严禁以班级、年级、学校、社团等名义,组织、引导、动员学生及家长集中采购、统一定制礼服、班服、年级服、特色表演服、纪念服等。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说明与监督保障
(一)自主自愿原则:校服选购完全自愿,家长可根据学生在校日常需求、穿着损耗情况,自主按需选购,不强制购买数量、不强制统一购置批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选购、捆绑选购行为。
(二)市场公平经营:所有具备合法资质、符合质量标准的经营主体,均可依规开展我区校服销售业务,市场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保障选购渠道充足、价格透明、服务便捷。
(三)常态化监督: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查校服采购领域指定渠道、强制消费、质量不达标、教职工牟利等各类违规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群众诉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区关于中小学校校服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1.校服款式
2.公办学校校徽
3.民办学校校徽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校服款式

小学

初中

高中
附件2:公办学校校徽(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3:民办学校校徽(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