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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4-20 18: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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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

招生简章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91日—2017831日出生)的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江海区户籍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江海区户籍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201791日及之后出生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接受报名。如果发现作假报读,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

(一)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要求:符合八项入读条件之一的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详见附件2),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注:①蓬江区户籍或父母在蓬江区入户、购房、暂住的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蓬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503221287。②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新会区安排入学,有关入学事宜请与新会区教育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7506623069

(三)残疾儿童入学

患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请与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学校地址:江门市龙湾西路21号,联系电话:(075035237153523713

三、网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

2023420日至510日,截止时间为51024时。

(二)申请网址

报名需在网上进行申请,请在电脑上登录网址:http://jmzsbm.jiangmen.cn/jhpt/wp/loginsignsjh.html,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报申请表。

(三)网上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1.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学位流程:

1)家长登录“2023年江海区公办小学入学预报名”系统,在系统点击“首次注册”,填写“入学学生姓名”“入学学生证件类型”“入学学生证件号码”“设置登录密码”,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入读条件”页面,在“入读条件类型”选择“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入“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资料填报页面,依次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户籍核查人”信息,并根据《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料明细表》上传“户口簿”“出生证”“产权证明”等佐证材料。

2)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在区内购房(所购住房需为父母共有或其中一方全权拥有),居住地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可填报“父(母)在江海区内购房申请就近入学”相关信息。

3)填报结束后,需要“确认提交”才能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提交后不能对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未确认提交的作报名无效处理。

4)完成报名手续后,需等待后台审核。家长可于61日后,登陆报名系统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查看审核是否通过。

2.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学位流程:

1)家长登录“2023年江海区公办小学入学预报名”系统,在系统点击“首次注册”,填写“入学学生姓名”“入学学生证件类型”“入学学生证件号码”“设置登录密码”,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入读条件”页面,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个“入读条件类型”,即从“父(母)在江海区购房的非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江海区居住和工作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其他类型非户籍适龄儿童”三个条件类型中选择一个,然后进入“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资料填报页面,依次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填写需审核的信息,并根据《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上传“户口簿”、“出生证”“产权证明”“居住证”“社保缴费清单”等佐证材料。

2)填报结束后,需要“确认提交”才能完成报名手续,确认提交后不能对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未确认提交的作报名无效处理。

3)完成报名手续后,需等待后台审核。家长可于61日后,登陆报名系统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查看审核是否通过。

3.家长提交资料后,审核工作主要通过网上进行,不需要家长去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遇到报名信息不明确而影响审核工作的情况,区教育局将联系家长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到现场审核。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报名适龄儿童进行户籍、居住地等信息核准后,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

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没有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户籍生申请学位的,将统筹安排学位。

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在满足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生)入学基础上,按照先政策性照顾生,后非户籍生的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二)录取通知

录取及学位安排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入学通知书》计划于6月下旬由区教育局委托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被录取的新生需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教育局招生

咨询服务点

设置地点

详细地址

外海文化中心

江海区海逸星宸花园3号—122

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江海区乐新街111

江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楼

江海区桥南大道1

咨询电话:(07503861617、(07503861608

监督电话:(07503861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料明细表

2.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附件1


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资料明细表


类别

提供资料

说明

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居住证明:产权证明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土地证等。

家长提交所有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说明:

1.报名资料上报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等资料变更手续(以20234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之后变动户口的纳入统筹安排范围)。

2.办理了延缓入学手续的户籍生需要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现场提交报名资料。


附件2


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报名对象

核查证件

提交资料

备注

1

在江海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军人证明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居住证、租赁合同)

2

在江海区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人才证明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居住证、租赁合同)

3

父(母)户籍在江海区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

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土地证)

4

父(母)在江海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

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住宅房产权只属于报名对象父(母)所有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购房资料

一手房提供住宅产权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或市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手房提供住宅产权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

居住证明

所购房产的水电费清单等(可到供水、供电营业厅打印盖章)

5

烈士、优抚对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监护人页


优抚证明

区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居住证、租赁合同)

6

江海区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

领养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首页、领养人页、适龄儿童页


收养证明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核发的领养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土地证)

7

在江海区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身份资料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或港澳台人士

监护人资料

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江海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

②监护人户口簿;

③监护人产权证明。

如果报名对象父(母)属港澳台地区户籍,并在我区居住工作的,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在江海区内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费清单等。

8

父(母)在江海区连续居住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1.本项条件只限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2.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父(母)在江海区内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有效起始日期在2022831日前,至2023430日连续不间断);

父(母)属五邑地区户籍(不含蓬江、新会)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由江海区内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至少持有在2022831日前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且目前仍有效的),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就业证明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江海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或以上缴费记录(至少从20229月至20234月连续不间断)

说明:

1.所有报名材料需经区公安、住建、人社局等部门甄别和复核,发现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江海区购房的,则可按序号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一套房产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6.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有的江海区居住证如果是续办的,需提供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办理居住证历史信息表,以证明在2022831日至2023430日连续不间断。

7.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需为父或母的同一方。

8.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如实填写并上传所需的报名资料,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9.报名资料上报后,不再受理资料变更手续(以2023430日前的报名资料为准)。

10.家长报名成功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公办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本区不另行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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