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16〕1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现将江海区原民办黄娴等25人,原代课教师杨惠迎1人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从2022年5月9日起至5月14日止。
若对下列同志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人事师资股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必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对投诉人的投诉保密),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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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人事师资股
联系电话:0750-3861634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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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29040
江门市江海区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身份
工作认定工作小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