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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基信股   更新时间:2021-04-30 18:0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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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

招生简章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1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91-2015831日出生)的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江海区户籍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江海区户籍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201591日及之后出生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接受报名。如果发现作假报读,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

(一)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要求:符合入读条件之一的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见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注:①蓬江区户籍或父母在蓬江区入户、购房、暂住的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蓬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3221287。②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新会区安排入学,江海区不作安排。有关入学事宜请与新会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6623087

(三)残疾儿童入学

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请与江门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学校地址:江门市龙湾西路21号,联系电话:35237153523713

三、网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

202151日至514,截止时间为514日下午530分。

(二)申请网址

在电脑上登录“江海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点击【招生考试】栏目,再点击“江海区2021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填表说明”,阅读填表说明后,登录网址:http://59.37.160.34:9027/jh/loginpupil.aspx,进入系统如实填报申请。

(三)网上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1.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学位流程:

家长在系统网页点击“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学位”,填写“孩子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登录”后,如果所填报信息与网上后台数据相一致的,系统会自动显示“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地址”等信息,家长只需补充填写“户口所在房产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确认提交后,打印《报名表》,就完成了报名手续,不再需要到现场提交资料审核。家长于8月下旬携带《报名表》、户口簿等资料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如果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而又没有后台数据的,则需要重新建立档案,方法是:点击“确定”,进入申请表格页面,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于619日(补报名当天)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的证件资料到户口所在街道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在区内购房(所购住房为父母共有或其中一方全权拥有),居住地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其父母可打印《报名表》,于619日(补报名当天)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证件资料到户口所在街道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和登记。

3.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学位流程

家长在报名系统网页点击“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学位”,进入申请表格页面,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按网上预约时间到所属街道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注:我区各幼儿园可以协助家长进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请需要帮助的家长自行与幼儿园联系。

四、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现场提交资料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提交资料时间

2021515-16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二)现场提交资料地点

序号

居住地所属街道

地点

1

外海街道

外海中心小学

2

礼乐街道

新民小学

3

江南街道

景贤小学

五、补报名

因故未能及时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请于20216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进行现场补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现场补交资料地点

序号

本区户口、区外户口居住地所属街道

地点

1

外海街道

外海中心小学

2

礼乐街道

新民小学

3

江南街道

景贤小学

六、现场提交资料办法

  (一)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审核

类 别

提供资料

(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2、居住证明: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土地证等。

  1.现场审核时家长需带上《申请表》。

  2.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4.需同时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见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二)证明资料审核确认后,领取打印的报名回执(注意保存)。

  (三)报名资料现场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的变更手续。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报名适龄儿童进行户籍、居住地核准后,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注:学位安排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

  (二)录取通知

  录取及学位安排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入学通知书》于8月下旬由区教育局委托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江海区教育局

3861617

外海街道招生点

3795541

礼乐街道招生点

3623077

江南街道招生点

3823006

监督电话:3861637


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报名对象

核查证件(原件)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备注

1

在江海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军人证明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租赁合同)

2

在江海区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人才证明

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租赁合同)

3

()户籍在江海区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

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

4

()在江海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

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住宅房产权只属于报名对象父()所有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购房资料

手房提供住宅产权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或市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手房提供住宅产权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

居住证明

所购房产的水电费清单等(可到供水、供电营业厅打印盖章)

5

烈士、优抚对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监护人页


优抚证明

区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租赁合同)

6

江海区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儿童

户口簿

领养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首页、领养人页、适龄儿童页


收养证明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核发的领养证

居住证明

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

7

在江海区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身份资料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或港澳台人士

监护人资料

报名对象父()委托江海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如果报名对象父()属港澳台地区户籍,并在我区居住工作的,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在江海区内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费清单等。

8

()在江海区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

户口簿

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1.本项条件只限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2.根据学位情况尽可能安排入学。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

居住证明

()在江海区内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有效起始日期在2020831日前,至2021831日连续不间断);

()属五邑地区户籍(不含蓬江、新会)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至少持有在2020831日前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且目前仍有效的),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就业证明

()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江海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或以上缴费记录(至少从20209月至20218月连续不间断)

  

说明:

  1、所有报名材料需经区公安、住建、人社局等部门甄别和复核,发现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江海区购房的,则可按序号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一套房产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公办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6、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有的江海区居住证如果是续办的,需提供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办理居住证历史信息表,以证明在2020831日至2021831日连续不间断。

  7、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需为父或母同一方。

  8、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9、家长报名成功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公办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本区不另行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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