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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使用许可审查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8-01 00: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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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

办理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办理条件:

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注册教育机构

提交材料:

1、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车辆照片(左前、右后45度各2张)

4、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6、《江门市校车运行方案》

7、GPS安装证明

8、机动车交强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窗口办理流程:

1、交警部门:办理《江门市校车运行方案》;
2、区教育局:办理《校车标牌申请表》;
3、市车管所:办理《校车查验记录表》;
4、区教育局:办理《江门市校车标牌业务受理表》;
5、市车管所:办理《校车标牌领取表》。

网上办理流程: 

1、请申办人登录到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江海区分厅(http://wsbs.jiangmen.gov.cn/jh) 
2、在线提交申报资料;3、网上核准申报资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齐全;4、通知申办人带材料原件到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政体科加具审核意见。

办事窗口:

江海区政府三号楼

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三号楼

联系电话:0750-3861636

交通指引: 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28路线, 16路, 25路, 31路, 40路, 41路, 51路, 114路, 在"城轨江门站"下车,步行400米到江海区政府

承诺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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