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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江海区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7-16 00: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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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府办〔2011〕16号 
  
  
印发江海区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江海区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业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江海区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是我区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时期,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现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以创建教育强区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一五”教育规划所提出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 
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将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江海要发展,教育要先行”,“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已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制定实施了《江海区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江海区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和教育强街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江海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积极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较好地落实了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夯实了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基础,形成了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教育的发展。

    (二)成功创强,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期间,积极开展“教育创强”工程,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外海和礼乐街道分别于2007和2008年通过省督导验收。教育强街比例达到100%。全区积极推进学校调整布局,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改革力度,全面普及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2009年4月通过省督导评估与验收,我区成为江门市第三个广东省教育强区,实现了教育跨越式发展。

  全区教育基础建设成效显著,新增教育用地85800平方米,扩建学校8所,新建学校2所,增建教学楼4幢,扩大建筑面积达46200平方米。以信息化推动教育手段现代化,全区信息化建设实现“四个100%”:100%学校接入互联网,全部学校实现“校校通”;100%学校有多媒体计算机教学平台;100%学校有计算机室,100%小学四年级以上开设信息技术课程。

  积极推进规范化学校和优质学校建设,区内省一级学校4所,市一级学校8所,区一级学校10所,规范化学校比例在95.5%,优质学位比例达98.5%。学年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为零;初中毛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3%以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以上。高标准完成“十一五”的各项指标。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加强社会实施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 

  教师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创新教师招聘机制,开展教师全员在职培训,组织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到国内高校和国(境)外培训,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名师”工程,有效地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全区小学教师大专率90.7%;初中教师本科率85.4%;高中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98.2%。骨干教师茁壮成长,现有市级名校长1人;区级名校长4人,名教师12人,学科带头人10人。

  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教育教学质量有新的提高。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大力推进初中质量建设和特色学校创建工程,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百校扶百校”帮扶活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积极探索“同步课堂”教学新模式,以信息化推进偏远学校与优质学校的教学资源共享,有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所。开展初中教学水平评估,实施初中教学质量目标检测,促进初中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范。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顺利推进,新课程教学管理水平,课堂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大胆探索适合我区高中教育发展之路,鼓励学生向体育、艺术、职高方向发展,高考成绩每年有新突破。

    (四)教育体制改革有新的突破。 
  积极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纲要(2008-2020)》,推进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创办2所民办学校,2所民办学校发展态势良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实施“校安工程”、免费义务教育工程、扶困助学工程和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等一系列民心工程,大大改善了我区教育的环境,提高了教育的综合实力,“十一五”期间,较好地解决了有书读问题,为解决读好书的均衡优质教育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科学、优质、法治、公平且有一定特色的教育体系,提供普及、均衡、优质、协调的基础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率先实现现代化社会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依托优质资源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大力开展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2013年前实现教育现代化。调整结构、创新体制、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构建具有均衡优质、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 

    (二)分类目标。 
  1.努力构建均衡发展的教育格局。采取适当倾斜政策,重点扶持偏远学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2.提高教育质量,打造优质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推动基础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区域现代化教育水平,提高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及劳动者素质,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全区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99%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年辍学率控制为零;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0.3%以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含区外就读学生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以上。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含民办学校)达标率100%。 

  3.构建多元办学体制,促进各类学校共同发展。拓宽投入渠道,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办学思路,优化办学模式,实现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体制。 

  4.构建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质量高、结构优、均衡、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以建立终身学习制度和学习型社会的教育现代化。 

  5.形成区域教育特色。弘扬江海文化传统,践行现代教育理念,促进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协调、特色发展,逐步形成江海教育多元化、个性化、优质化的区域特色。 

    四、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布局调整。 
  按照“学位数量足够,服务半径合理,办学规模适度,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稳妥地谋划我区教育资源布局。把学校建设纳入城市整体建设和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部署来统一规划,一起实施。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做好新建学校的规划和建设。新建学校占地面积须达到30亩以上,校均规模24个班以上。推进天鹅湾初中规划、筹备和建设工作,加快改建滘头、滘北小学和扩建银泉小学、新民小学。改善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条件,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需求。 

(二)推进教育优质均衡。 
  均衡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促进区域、校际间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1.建立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向偏远学校倾斜的动态机制及优质学校与偏远学校共建机制。通过整合重组、结对帮扶、人员交流等途径,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均衡发展。 
  2.加强学校硬件建设,提升学校现代化物质基础。鼓励学校创新办学理念,做到硬件强,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形成学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学校主动发展理念;积极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全区各学校实现均衡发展。 
  3.保障弱势及特殊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度重视困难家庭子女、三残少年儿童、外来工子弟等弱势群体教育问题。积极探索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施《江门市积分制入户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办法。 

    (三)普及教育信息化。 
  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实现教育信息技术的现代化。 
  1.着力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基础条件。加快江海教育校园网、多媒体教学平台及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均衡配置信息技术装备,实现100%学校与省、市基础教育网互联,100%以上的学校建立学校网站。 
  2.加快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落实经费,抓好培训,力争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人员教育技术能力95%达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探索信息技术教育与其他学科课程的整合,促使教师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各学科的教学实践中。 
  3.抓好信息技术应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构建互动课堂网上共享系统,信息技术的课堂覆盖率达到85%以上,10%以上的学校成为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实现教育管理和办公信息数字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 
  以造就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建设一支师德优良、业务过硬、研究型、学者型教师队伍,在年龄、学科和性别等方面结构合理的教育人才队伍。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教育、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按省的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所需师资。实行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聘用管理、职务择优聘任等制度。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探索学校分配制度改革,优化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 
  2.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落实培训经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和激励机制,保证校本培训和各级各类培训顺利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动态管理,评聘分开。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为教师的成长创设平台。建立健全校本培训管理体系,促进教师理论和教科研能力的提高。鼓励教师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学历层次,力争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其中硕士(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比例达到20%。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主题师德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3. 进一步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水平。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形式,选拔任用校长。完善校长年度考评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探索校长管理模式,强化对校长聘任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校长素养和治校方略的培养,启动“名师”培养工程,使校长成为具有教育管理知识和能力、先进教育理念和较高教育理论修养的教育管理人才。 
  4.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举办培训班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完善班主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和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B证(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证书)和C证(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证书)达到或超过省的要求。 

    (五)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1.构建和完善教育网络。建立并实施德育内容序列化,德育方式多元化,德育资源社会化,德育渠道网络化的大德育格局。构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民族精神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为重点,中小幼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贯通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抓好学生安全教育、诚信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加快校外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律素养有明显提高。并具有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推进实施中小学德育骨干和班主任能力建设计划,打造专业能力强、奉献精神好的德育骨干和班主任队伍。 
  2.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建设,构建学校课程新体系。加强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科学规划建设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构建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评价、考试及招生制度,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形成性与终极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研究,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继续实施“科研兴教”工程,加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对策性研究、前瞻性研究和基础性专题研究。加强校本研究,建立完善区域性的校本教研制度、校本研究专项经费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开展“同课异构”等活动,探索教学新模式,提高教学设计水平和课堂效率。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4.促进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力度,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程度。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教育交流。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境外学习进修;鼓励学校与境外学校结成姊妹学校,共谋学校发展策略;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国际性赛事活动,开阔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对异质文化的理解能力。 
  5.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加强特色课程体系研究,认真抓好特色教育活动,创建各种特色学校、特色基地、特色学科和特色项目,促进学校特色化、个性化、优质化发展。 
  6.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种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审美水平。 

    (六)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在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及高中教育协调优质发展的基础上,统筹学前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1.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各街道要建立中心幼儿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以示范引领学前教育的发展。 
  2.加强成人社区教育。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力、市场运作力、社区自治力、社会参与力“四力合一”的学习型社区教育运行机制,科学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开放、立体型的终身教育体系。 
  3.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完善民办学校准入制度,依法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积极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使民办教育走上依法办学、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道路。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 
  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区委、区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六个优先”原则:在领导工作布局上,把振兴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优先研究部署;在各类事业发展上,把教育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的优先位置;在规划建设上,把教育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基本功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在财政投入上,把教育经费作为刚性预算优先安排;在工资分配政策上,优先落实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在工作目标考核上,把教育发展绩效优先作为各级党政政绩考核的重点内容。 
成立区、街道两级教育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区长(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创建区、街道教育现代化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二)实行依法治教和民主办学。 
  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教育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学校要依法办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学校,学校应当依法如实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对外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有虚假内容。学校不得以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的名义超越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许可的范围开展对外宣传和办学活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全社会特别是公检法等机关部门都要关心学校的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妨碍学校秩序、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制定教育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构建全社会和各行业要关心、支持教育的大教育模式,营造全社会重教兴学良好氛围。 
    (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增加教育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设立学校规划制度专项经费,用于学校新建、扩建和完善设施设备;设立名师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名校长、名教师的培育。建立学校危房改造长效机制,设立专项改造经费。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发展,严格按照省的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标准和实施方案,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财政投入和师资配备向偏远学校倾斜。 
  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元投入体制,义务教育经费由政府负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严格按规定使用。各级各类学校闲置的土地、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处置后所得收益一律用于教育。充分调动街道、村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教育投资领域,建立多元化筹、融资办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积极争取港、澳、台及海外侨胞捐资办学,除捐资者特别指定项目外,所有捐资都集中统筹使用,并主要用于教育基础建设和改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规划及其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强化规划引导功能。要高度重视规划在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科学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重点专项规划,落实年度计划,实行年度计划报告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建立规划实施机制,通过有效程序和渠道推进规划的落实,顺利推进并如期实现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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