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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海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6-29 00: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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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海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海教办〔2015〕13号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江海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海区教育局贯彻落实《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

    2.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      

附件1 

江海区教育局贯彻落实

《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我区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廉洁从教”为重点,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以身立教、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规范》学习,领会精神实质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幼儿园立德树人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运昌盛和民族未来。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充分理解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内涵和时代要求,深刻认识加强与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学习实施《规范》是弘扬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座谈讨论,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每位教师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召开一次师德教育心得交流会。

(二)加强师德教育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是要建立师德教育培训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本培训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培养、教育反思等方式,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学校幼儿园每学年至少组织教师开展一次师德交流,开展一次以师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和践行《规范》。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师德培训,师德交流,主题教育活动制度化,形成长效保障机制,为建立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和成长平台。

二是要加强各学校幼儿园师德建设领导责任的管理。各学校幼儿园均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要深入调研,强化师德制度建设,完善师德考核奖惩机制。要深入调研学校师德现状,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来预防、监督和管理。要及时严格处理有悖师德现象的人和事。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档案,加强对教师师德行为的考核与管理。

(三)建立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

各学校幼儿园要大力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形成全区教师人人争做师德模范、个个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在每年9月份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中,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崇尚模范、争做标兵、见贤思齐的价值观和正确导向。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动员、宣传、学习阶段(5-6月)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学校幼儿园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规范》,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区教育系统掀起师德师风建设热潮。

(二)开展活动、贯彻落实阶段(7-9月)

一是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以及《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对照、检查,个人师德方面存在不足与问题,剖析根源,拟定改正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围绕如何做新时期合格教师,以“立德树人,立教圆梦”为主题开展师德征文活动;三是开展问卷调查,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教师师德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增强教师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开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为主题的师德演讲比赛;五是要结合暑期教师大培训的有利时机,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培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12月)

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师德师风考核标准,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自评,对照《规范》要求积极整改,要认真撰写学习《规范》专题教育总结。学校幼儿园对教师学习《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认真考核,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师德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比表彰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和全体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学校幼儿园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行风建设、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区教育工会。 

 

附件2

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忠诚教育事业,爱祖国,爱人民,爱侨乡,爱学生,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师德修养,以德立身,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美好品德影响和带动学生。

3.崇尚科学精神,爱岗敬业,严谨笃学,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教书育人。

4.教育教学勤勉,语言规范,衣着得体,举止端庄,文明执教。

5.关怀爱护学生,宽严相济,以仁爱之心尊重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6.关心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学生家长。

7.弘扬奉献精神,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不散布传播谣言,不用职权谋取私利。

8.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从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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