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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海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7-14 11:0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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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江海区已全面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向考入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办理即可。

一、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政策介绍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三)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LPR5Y-0.7%)。

(五)开始还款时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2025年度阶段性政策。国家开发银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要求,对符合免息政策要求的借款学生实行免息及按借款学生意愿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被普通高校(高职)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校生;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5.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四、申请贷款流程及材料

(一)首贷

1.在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打印。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需带材料:(1)《申请表》;(2)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学生证原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4)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本户口上,需双方户口本原件)。

3.学生到高校报到后,于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老师录入系统。学生可在11月中旬在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贷款发放状态。

(二)续贷(建议线上办理)

1.现场办理:在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打印;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2.线上办理:在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五、贷款还款说明

学生于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一)到期还款: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时间扣款完成还款。

(二)提前还款:还可以通过云闪付、招商银行APP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APP显示状态为准。

(三)逾期还款: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云闪付、招商银行APP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注:每年应还的本金见《借款合同》约定,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查看。

六、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3号楼7楼(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江海区办理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3861176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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