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教育局

部门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9-30 11:3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时间:2019年9月30日

序号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具体措施

普法目标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联络员

1

教育系统

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2.通过发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中小学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3.以组织评估检查的方式,监督学校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实现依法依规办事,全区教育系统人员熟悉各项法规条例,切实把依规依法落实到工作中。

吴家斌

办公室

黄建起

2

教育系统

人员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6《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7.《信访条例》

1. 制定局党组学法制度,将相关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组织一次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组织法规学习。

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大力普及党内法规知识、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陈  尧

办公室

黄建起

3

 

教育系统

人员

 社会公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2009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4.《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过培训考试、自学研读、以案说法、法治讲堂、网上学法,各种会议,活动、发放资料等方式,围绕重点工作,

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

提高执法人员对业务知识的熟练度及执法能力、保证执法工作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提高全体教职工法规纪律意识,以及对基本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教育引导教职工都必须以法律法规活动准则。

陈  尧

 

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樊建超

4

教育系

统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6.《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2004年4月13日发布)

7.《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8.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宣传,让社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2.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每年组织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

3.对下属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系统法制工作规范,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

黄锦才

 

基建财务股

 

袁  磊

5

教育系统

人员

社会公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5.《幼儿园管理条例》

1.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2.通过发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中小学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3.以组织评估检查的方式,监督学校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实现依法招生、阳光招生。全区各校、全区各幼儿园熟识各教育教学法规,各校教职员工能依法依规从教。

 

吴家斌

基础教育股

杨雪梅

6

教育系统

人员

社会公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正)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2.通过发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3.以组织评估检查的方式,监督学校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全区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熟识各教育教学法规,各校教职员工能依法依规从教。

 

吴家斌

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杨雪梅

7

教育系统

人员

1.《教育督导条例》

2.《教育督导暂行规定》

1.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宣传,让社会了解教育督导条例。

2.制定并执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和责任督学会议制度、考核制度、常态化督导制度、汇报反馈制度,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督导条例。

3.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公开督导程序。

4.健全准入机制和培训机制,明确责任督学门槛和相关要求,每年组织责任督学专题培训。

让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明确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工作有法可依,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按要求完成责任督学交予的工作任务,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及时整改。

陈  尧

教育督导室

黎瑞彪

8

教育系统

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

 

1.     组织专题学习,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保证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师代表大会,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全区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争当“四有”好老师

黄锦才

教育工会

邓美群

9

教育系统

人员

全体学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小学校岗位

安全工作指南》

3.《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办法》

4.《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5.《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学校食堂与学

生集体用餐卫生管

理规定》

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通过会议、统一培训的形式积极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2.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3.通过发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中小学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以组织评估检查的方式,监督学校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4.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5.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6.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计部门对辖区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工作督查。

完善学校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力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不出现安全事件。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吴家斌

政体股

黄多赞

10

教育系统

人员

全体学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国家课程标准》

1.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2.岗位继续教育学习制度。

3.教学视导制度。

4.教学结果测评制度。

 

 

明确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依法履行义务;工作规范度提高;学生学习态度较高转化;教师职业工作能力提升。

黄锦才

教研室

周锦权

11

考生、      家长、监考务、保密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1.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把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考风考纪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

2.认真抓好监考员、保密员、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考生家长考前宣传动员。

3.组织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认真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务培训。

4.规范考务操作,层层落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无发生重大考务事故,无重大考试舞弊,无试卷雷同,确保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的合法权益。

 

吴家斌

招生办

杨雪梅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