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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海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告

文章来源:基教股   更新时间:2021-03-23 11:5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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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推进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将2021年江海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江海区江南幼儿园75人;

江海区滘北幼儿园75人;

江海区外海幼儿园75人;

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第一幼儿园(江门高新区第二幼儿园)90人。

二、招生对象

(一)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在江海区已购房的非户籍人口子女;

(三)在江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非户籍人口子女(含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按以下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给予照顾:

1.烈士、优抚对象的子女。依据“国家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 ”

  2.现役军人子女。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3.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江海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顶尖人才、一级人才的适龄子女。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

  4.在江海区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依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关心关爱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委办发电〔20202号)》。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3—4周岁(即201791日—20188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户籍资料:适龄幼儿及监护人户口簿。

  (三)身体状况:适龄幼儿无传染病。幼儿入园注册前,须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证明资料:符合政策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江海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具有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的证明;在江海区购房的非户籍人口子女的监护人的购房资料。

 四、招生流程

  (一)预报名

家长可到相应幼儿园领取预报名表,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并交回给幼儿园。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核对确认后有关信息不能再修改。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

(二)资料核对及面谈

  1.确定政策照顾名单。派位开始前,幼儿园通知申报政策照顾幼儿的家长到园核对资料,并与幼儿面谈。届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并持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核对。

  2.已预报名幼儿审核资料及面谈。预报名结束后,幼儿园通知家长到园核对资料,并与幼儿面谈。届时,请一名家长携带孩子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核对。

  ①江海区户籍幼儿: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等证件。

  ②在江海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子女: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在江海区合法就业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劳动合同、经营证明等)、连续居住五年以上的居住证明(2016831日前办理目前仍有效的居住证,父母属于五邑地区户籍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有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在江海区已购房的非户籍人口子女: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在江海区购房的房产资料。

(三)获取正式报名号。通过初审的幼儿将获得一个正式报名号。如果正式报名人数没有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如果正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形式确定录取名单。此号码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四)电脑派位流程

  1.导入报名数据。把幼儿报名资料分别导入经专家检测合格的电脑随机派位系统。

  2.现场随机派位。幼儿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公开进行,派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学位。报名幼儿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共用一个号码,若获得派位且符合入园体检,则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现场公布参加随机派位幼儿姓名和排位号,派位结束随即公布获得派位拟录取的幼儿名单。

  3.空缺学位顺延录取。幼儿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一次完成。若有获得派位的幼儿不符合入园条件而产生空缺学位,则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

  (五)公布录取幼儿名单

  录取的幼儿名单,将在江海区教育局网站、江海公办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等公布。

  (六)办理注册

  经体检,符合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注册手续。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通知办理幼儿入园注册手续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未办理的将取消幼儿入园资格。

  五、招生时间安排

   (一)预报名:2021410日前,过期不接受报名。

(二)政策照顾生资料核对及面谈:412日。

(三)已预报名幼儿资料核对及面谈:413日至15日分批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四)现场随机派位: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江南幼儿园、外海幼儿园、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第一幼儿园保教费按每月765元收取,北幼儿园按每月1050元收取。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等)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收取。

七、咨询方式

(一)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咨询电话:0750-3861617 

(二)江门市江海区江南幼儿园

咨询电话:0750-3891518

(三)江门市江海区滘北幼儿园

咨询电话:0750-3816550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幼儿园

咨询电话:0750-3791709

(五)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第一幼儿园

咨询电话:0750-389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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