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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教育知多D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2-06 00: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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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教育知多D

 

1、问:中小学教师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职称?

答:试用(见习)期满后按政策规定申请考核认定或评审取得相应教师职称。

2、问: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参加初次认定?

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3、问:中小学教师职称一般什么时候组织评审?

答: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按照每年的评审文件通知要求为准。

4、问: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认定或评审的信息,可在哪个网站查询?

答: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认定或评审的信息,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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