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 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13 10:41 浏览数:-
根据《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 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活动实施方案》,9月21日—12月20日在我区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购车时间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且在江门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的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机构等,不含财政供养单位),可凭本区购车发票申请汽车补贴,每辆车补贴 2000 元。汽车补贴总额为1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最后一名申报者补贴金额按结余金额且不超补贴标准为准。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通过江门高新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截至2023年10月8日,补贴资金已全部被申领完毕。经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税务部门审核,形成了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 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江海区2023年“迎金秋 贺国庆”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审资金核通过人员名单.xls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0-386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