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现组织开展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工作,请各街道积极宣传发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江海区年2022年产值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年外贸进出口额3亿元以上的企业、纳税50强的工业企业和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人才(不包括股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且年度工资薪金达2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2023年江海区实用型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二)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三)申请人近一年的工资薪金发放记录材料(含工资薪金发放汇总表。)
(四)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材料(仅子女入学需优待的申请人提供。)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内部评审公示后,将推荐人才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于2023年5月1日至5月30日提交至我局企业服务股(江海区政府大院2号楼2507室)。同步提交申报材料盖章版PDF文档和可编辑的申报表Word文档(电子档以企业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jhzhyxk@163.com。
企业内部评审公示相关的资料自行保存备查,无需提交。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赖女士,电话:389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