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经济促进局

普法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经济促进局 > 专题专栏 > 普法专栏

区经促局关于印发《2018年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区经济促进局   更新时间:2018-09-06 16:22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宪法》。

(二)个性普法内容: 《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广东省旅游条例》《行政处罚法》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提高全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加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四、具体举措

(一)制定《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并在政务网站上公示。(2018年6月)

(二)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暨召开新《宪法》宣传教育专题会。(2018年4月)

(三)召开培训班、宣讲会,宣传《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8年8月)

(四)围绕“森林城市,森林惠民”, “依法保护候鸟”主题,在“爱鸟周”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8年4月)

(五)以“走进新时代?激发新活力”为主题,在“中小微企业日”开展了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活动。(2018年6月)

(六)通过发放宣传单、画册、粘贴海报,宣传《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2018年9月)

(七)现场执法检查时,边执法边普法,主动向受检企业发放《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广东省旅游条例》,告之应履行的法定责任,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全年)

(八)开展局内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2018年11月)

五、责任领导

潘蕊(副局长)

六、责任部门

综合运行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开展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周锦荣   联络电话:3861383

联络邮箱:695789142@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年终总结报送)。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9月6日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普法责任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