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6〕3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参展易捷通”提交参展申请,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企业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并按时提交材料。企业申请步骤如下:
(一)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登记后,提交纸质材料报送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商贸发展股,联系人:文小姐,3861206。
(二)品牌展位
1.确认申请。
请第13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对应展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报所(一式三份,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申请书报送。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在品牌展位增加粘连一般性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
2.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有意新申请品牌展位的企业,可填写对应展区书面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资质材料提交报送(已参评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的企业仅需补充或更新资质材料),一式四份。相关表格文件详见广交会官网(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pinpai,路径:参 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及动态调整工作指南)。
(三)一般性展位申请。
请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 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 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一并报所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服务机器人专区等友谊大厅(21.2号馆)相关专区展位申请事宜另文通知。
(1)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某一展区申请3个及以上展位的流通型企业,如需与有供货关系的非流通型企业联营参展,请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同步上传双方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材料包括联营单位营业执照、由海关签发的进出口报关单、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供货合同、与报关单及供货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以上文件申报、生效时间须早于申报日期至少6个月)。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参展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联营企业的展位号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2)新申请企业(139届以来未提交过评审材料的企业;或有新增参展展区需求且该展区未提交过评审材料的原参展企业),按照《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细则的通知》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以及参展申请表(一式三份)(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一并报送。
三、申请起止时间:
(一)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2026年5月25日。
(二)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2026年5月11日前。
(三)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2026年6月5日。
四、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可参阅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咨询。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三)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广交会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可随时通过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路径:参展商—云展厅管理)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品信息等。在云展厅上传产品将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和APP上展示。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帮助中心”了解具体操作。
五、特别敬告
(一)企业展位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pdf
附件2: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细则的通知.pdf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