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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8-15 16:4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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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发动企业申报;请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门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不支持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环保、质量事故的企业和被“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示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和其他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5%予以事后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其他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的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具体奖补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项目新设备购置总额等因素确定。

  三、入库条件

  入库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级技改资金的奖补对象为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二)项目实施地在江门市内,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在2024年度内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或核准文件;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发票与支付凭证从小,含税),其中设备投资额(发票与支付凭证从小,不含税)不低于200万元;

  (四)项目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已完工,且项目完工日期在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证或核准文件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五)奖励的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证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支付凭证等有关票据时间均需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核定奖补资金时遵循发票与支付凭证从小原则,票据不含税);

  (六)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及设备未获得过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投资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七)项目已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八)入库对象为申报前一年(2024年)及申报当年(2025年)的在库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或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未被“信用中国(广东)”网站纳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和其他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事故;

  (九)项目单位生产运营情况良好。

  (十)项目通过完工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按照《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中要求以及附件模板准备项目入库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资料,并登录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江惠通”,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完成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提交,未按要求在“江惠通”完成申请资料提交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江门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

  (二)项目完工评价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5年9月22日前填写项目汇总表、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电子版各1份)报我局(工业技术股),逾期不予受理。初审意见反馈后,企业根据修改意见,及现场核查意见完善好申报资料,于10月17日前在系统完成定稿报送工作。终版纸质申报资料(1份)请于10月28日前交至我局工业技术股。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pdf

     2. 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3.2026年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企业技术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xls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386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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