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老字号认定<br/>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1-26 15:08 浏览数:-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4〕9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如下:
省商务厅将于近期认定新一批次广东老字号名录,请各街道认真做好广东老字号示范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发动符合现行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广东老字号推荐名单》(附件 2),于1月30日前报送我局商贸发展股联系人,并加强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指导和培育,积极发动申报,广泛宣传宣讲。
附件:江商务市场2024009号(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386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