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1-17 14:45 浏览数:-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6号)的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申报项目及资料
(一)“一般企业类”申报材料
1.《“一般企业类”业务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保险公司填写);
2.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 申请表(附件3,由企业填写);
3.保单明细表(复印件);
4.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
5.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复印件);
6.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提供);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纸质版)。
(二)“普惠平台类” 申报材料
1.经“普惠平台类”企业盖章的保单文件(复印件);为提升企业服务质效, 对于“普惠平台类”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续转的,无需提供保单文件;
2.“普惠平台类”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3.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
4.相关应收款台账(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提供);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电子版,由保险公司汇总提供)。
(三)地市商务局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以上申报资料需一式两份于2024年2月2日前送江门市外经贸会计和科创服务协会(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区小姐、林先生3507358;张小姐3380991),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文小姐,联系电话:38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