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准备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3〕71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拟于今年内启动第二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评审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请本地基础较好、有创建意愿的商圈和商店于8月13日前(填写省通知文件的附件2)报送属地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附件:江商务市场2023071号(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工作准备的通知).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386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