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管〔2023〕32号),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已开始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7月10日前根据《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文档(包括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文档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电子表格制作成光盘,标记好企业名称一式两份)以及各类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明细表(盖章)报送至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地址: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750-3507358、张小姐0750-3380991)。
附件: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38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