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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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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开招租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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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下土地资产(下称“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区域地址

面积(亩)

用途

竞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

递增说明

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跨龙旧砖厂大宝围、南冲水闸西侧地块

7.5

无人机项目生产建设

180000

100000

十五年

每三年递增10%

林生:0750-386103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上述标的。凡在江门市江海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管理公司有欠租行为的或有不配合管理行为的自然人、公司、企业等不能参与竞租,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2.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只能经营对应标的规定的用途,严禁在承租土地上作回收站、再生资源加工、建筑材料堆放、物资堆放及中转等可能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的用途使用;

  3.承租人如需在承租土地上新增搭建建(构)筑物须报经江海区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4.上述标的均为政府储备用地,在租赁期内有提前收回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承租人须清楚明白租用上述标的需承担无偿被收回土地的风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包括政府“三旧”改造、征地拆迁、城市规划调整等)需要,需收回土地,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土地收回工作,承租人所属的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按照当期政府公布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核定,由政府授权的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向承租人实施相关拆迁补偿,除土地以外的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100%归承租人,除上述补偿外,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在政府发出书面通知日起三个月内并且补偿依法到位情况下,自行搬迁承租人的物品,逾期搬迁离场的,视为承租人废弃物,由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处置,处置所需费用在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自政府张贴征地拆迁公告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终止手续,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经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书面通知逾期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视为承租人违约处理;

  6.承租人承诺在承租土地上实际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2025年底达产,2026年开始考核,每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达产年起年均税收达到225万元/年以上,合同期内总达产税收不低于3000万元,若遇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除外。

  四、竞租人基本要求

  1.不得将承租的土地擅自转租、分租;

  2.不得将承租的土地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土地改变土地用途;

  4.不得利用承租的土地进行违法活动;

  5.不得做违背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6.竞租人只能开展明确要求的经营用途。

  若竞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没收地上物,保证金不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赔偿。

  五、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组织意向竞租人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看,但意向竞租人可提前联系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看、了解。意向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表明意向竞租人承认该标的的现场状况,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由意向竞租人承担。

  六、标的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七、竞租申请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

  1.竞租申请时间:2024年12月16日08时30分 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30分(超时无效);

  2.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确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3)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提交资料,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确认。

  3.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标的有竞租条件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名联系地址及方式:

  意向竞租人将上述资料在竞租申请时间内递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118号三层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0-3861033

  八、缴交保证金时间及注意事项

  1.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12月16日08时30分 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缴交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

  户 名: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江翠支行

  账 号: 44001670231053004413

  (转账汇款时备注对应的标的名称)

  3.意向竞租人需在2024年12月24日17时30分前把缴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及退保证金说明(见附件)递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118号三层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效保证金的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5.意向竞租人竞得标的后,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视竞租结果,多退少补;如未竞得标的者,自开标日起,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将保证金返回给意向竞租人。

  九、现场公开竞价

  1. 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审核意向竞租人资料,对符合资格者发出书面通知,意向竞租人凭书面通知及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公开竞价;

  2.意向竞租人参加本次竞价,即视同对本次公开招租公开的一切资料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公开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

  4.公开竞价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118号三层;

  5.公开竞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6.意向竞租人竞得标的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者,将被没收保证金,该标的另行再公开招租。

退保证金说明.docx

  



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投诉监督电话: 0750-386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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