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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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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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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海区国资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国资系统党建工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行动指南,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领会和理解,加强国资系统党建工作,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国资系统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确保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江海区国资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党政领导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工作来抓。一是疫情期间,国资局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切实分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加强对区属国企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二是加强对产业载体和公共物业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落户排查、电话通知等方式,加强对产业载体企业、租户的疫情防控宣导和排查工作;三是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投身江海区疫情防控参与南山高速路口、处海高速B出口以及城轨东站值守工作。

(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区国资局根据应对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精神,迅速制定租金减免政策,及时向国企负责人和社会公众公布租金减免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定期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加快审核和审批进度,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局领导高度重视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核准备案、资产物业租赁、产权变动、融资担保、投资、资产评估等7项管理制度,从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多元化经营,加速产业项目的开发,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经营获得持续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国资系统法治氛围

(一)2020年,江海区国资局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基础上,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国资系统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在宣传栏张贴关于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海报;二是充分运用创文宣传、主题党日活动等平台入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垃圾分类、食品安全等法治政策的宣传活动;三是举办三场《民法典》普法系列宣讲会,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纪知识网上问答活动”学法考试,不断提高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营造国资系统浓厚法治氛围。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包括:(1)提供法律咨询;(2)草拟、审查、修改日常法律事务文书;(3)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4)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5)参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草拟、修改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材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6为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7为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有关法律事实根据委托依法出具律师函;(8)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9)依法接受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听证、仲裁或诉讼,维护的合法权益;(8接受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抓紧疫情防控不松懈,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工作不停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疫情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确保防控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开展的同时,主动担当,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国资系统法治氛围。加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和督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法治讲座、定期法治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提高国资监管法治水平。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水平。深入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权限划分和监管,加强企业法人内部结构治理,形成企业权力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完善企业内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营等制度,着力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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