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区国资系统平稳开展工作保驾护航。11月28日上午,区国资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和专题学习会。党委书记、局长刘宗进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邝志诚同志出席会议,局机关各股室和各所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围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背景及意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适应安全生产领域新形势的法律依据。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原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补充,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强化了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保障和对生产安全的维护。
刘宗进同志要求,国资系统全体人员要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掌握法规要义,熟练运用到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当中,并指导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次专题讲座有效促进区国资系统更好地理解《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